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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一些园林公司常常承接大宗的园林绿化项目,移植几十年的名贵树木是经常性的园林绿化工作。61岁的老农王某受雇于一家园林公司,栽植树木时,不幸被倒下的大树砸成重伤。2011年3月4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大地园林绿化公司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4476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原告王某夫妻受被告的雇佣从事劳务。2010年9月29日上午12时许,原告在被告承包的“田园农庄”西侧绿化带栽植树木时,被
(03/07/2011 13:42:54) [查看全文]
http://www.tjgongsifa.com 2008年6月20日,私企职工杨某因工作疏忽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因此给予杨某警告处分并罚款100元。
  2008年7月,企业向杨某发放6月份
(02/21/2011 10:38:48) [查看全文]
中国法院网讯   在家乐福公司从事促销的盛女士怀孕后,被家乐福公司要求退场,盛女士认为自己是被迫与人才公司签约后被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但始终都是在家乐福公司担任促销员,并始终佩戴家乐福公司的胸牌上班,她起诉要求与家乐福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人才中心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和社会保险补偿等3万3千余元。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
(02/21/2011 09:58:21) [查看全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我国是职业病危害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行业的劳动者中,许多人都没有进行过健康体检、作业场所检测等卫生服务。
(02/17/2011 10:20:28) [查看全文]
何女士是在北京肯德基公司工作了十余年的一名老员工,从基层一步步干起,最后升到了区经理的岗位上。可是,在离职后,何女士却因为任职期间有5个月时间肯德基公司未及时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而将肯德基公司告上了法庭。
    让北京肯德基公司没有想到的是,由于续签合同上的“拖沓”,肯德基公司最终被判支付何女士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内双倍工资的差额58100元。记者日前获悉,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1998年,
(02/10/2011 09:20:53) [查看全文]
春节临近,为了破解“用工荒”这一难题,服装企业各出奇招。
    雅戈尔集团的子公司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日前发出通知称,工人春节前后请假将扣三倍工资。这被称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为了留住员工,一些服装企业为员工提供往返机票、提高加班工资和奖励出国游等福利。
    雅戈尔:我们是被逼出来的
    “公司发了个关
(01/30/2011 09:32:11) [查看全文]
 恒好手袋厂方表示,五毛钱只是加班补贴。东莞市劳动部门则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责令其进行整改。
  每天加班四五个小时,一个月只休息一天,一月近100小时的加班费竟然不超过50元。连日来,时报接到多宗报料称,位于东莞万江的恒好手袋厂(以下简称“恒好”),工人们长时间超长加班得不到正常的补贴。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规定,工人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而该厂的大多数员工向记者表示,他们每月的加班都在100小时以上,且每小时加班费只有5毛钱。东莞市万江劳动分局的工作人员在知道
(01/28/2011 09:27:44) [查看全文]
2009年8月10日,家住明水县的打工者迟家勇向记者反映,他的哥哥承包了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没想到在为客户安装牌匾时,不慎从高空摔下,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要求广告公司赔偿,遭遇搁浅。
  据迟家勇介绍,他的哥哥迟家广今年刚满23岁,是明水县通达镇革新村农民,前不久来到哈市打工,承包了鑫弘扬广告公司的业务,为一家药店做翻新牌匾业务。8月7日上午10时左右,迟家广将翻新加字后的牌匾悬挂在两层楼高的药店上方,没想到,脚底一滑从高空摔下,当即昏迷不醒。后120急救
(01/27/2011 10:07:00) [查看全文]
做员工还是做短工?
  牛红梅现在很是纠结。她在北京市一家名叫三八家政的家政公司做小时工。公司老板看到她不仅工作表现很积极,而且客户反馈的意见也十分满意,因此想与牛红梅签订劳动合同。
  是否选择做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规员工,牛红梅一直在权衡。她有自己的想法,不签合同的话,不必每天到公司报到,甚至还可以接一些私活。但是,对
(01/26/2011 10:04:03) [查看全文]
近日,在增城永新伟X达制衣厂宿舍楼303房,一名江西籍的男工人被发现突然死亡在宿舍床上。增城新塘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勘察。据该工厂的工人们介绍,这名江西籍工人是连续加班了4天后死亡的,且这家工厂几乎每天晚上都是加班超过3小时。增城劳动监察大队接报后,已介入调查该事件。
  昨日,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了增城市新塘镇永新开发区。在永新派出所对面公路近100米处,找到了伟X达制衣厂有限公司。据该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工人介绍,在当日上午9时许,车间部车板工工人何某(化名)没来上班,工厂保安前往后
(01/25/2011 09:57:46) [查看全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相关负责人提醒,遭遇无故调岗应先书面与单位协商,最后即使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拿经济补偿金。
否则,像阿英这样以消极的态度应对,失了工作之余,经济补偿金也难以拿到。
本报讯 (记者庞晓茗 通讯员罗庆晓)年底公司“动作”多,但员工阿英(化名)就遭遇了“双失”:无端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她以旷
(01/24/2011 10:19:36) [查看全文]
新春佳节,举国欢庆。可在春节期间,贵州省毕节市翠屏路的张露琴一家却沉浸在伤痛之中。春节前两天,25岁的张露琴由于怀孕在身和过度劳累向老板请假,因未得到老板休假的同意,竟在店里流产。
  ,去年11月底,结婚已两年的张露琴怀上孩子,一家人非常高兴。但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12月28日,经人介绍,张露琴被聘于毕节城区松山路“上海羊毛衫特卖店”当营业员,每月600元。虽然店里生意非常好,但只有张露琴一名营业员。她每天从上午9点到晚上7点,除了要向顾客推介羊毛衫外,还要
(01/21/2011 11:05:57) [查看全文]
  案例:贺某与某电机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久,贺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宣判一个月后,电机厂通知贺某解除劳动合同。贺某不同意,认为他签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而且自己虽被判刑,但是缓期执行,仍可以在厂内干活。因此,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厂方坚持解除劳动合同。贺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裁决,电机厂与贺某的劳动合同解除了。
    专家评析:这个案子涉及了两个问题:一是无固
(01/20/2011 09:39:12) [查看全文]
“真是太气人了,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就因为公司法人变更了,新单位就不再承担我们原本被拖欠的工资了。我作为职工代表向单位讨薪,竟然遭到了单位的开除处理。”日前,记者接到了南京小伙小陈的投诉电话,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令人气愤的一幕。
工作一年单位变更了法人
“我是2009年11月到江苏恒博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班的。”投诉人小陈
(01/19/2011 11:16:54) [查看全文]
要不是因怀孕而失去了在家乐福当促销员的工作,来自山东农村的35岁女工盛玉不会知道,自己看似明明白白的劳动关系,竟然如此难以认定。
  纠纷始于2009年5月1日。当天下班时,家乐福方庄卖场分管日化销售的课长对怀孕五个月的盛玉说:“明天你不用再来了。”具体事宜,则会有“公司”来安排。
(01/18/2011 10:15:55)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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